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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评|独生女双亲过世后冒出22位继承人?忌讳遗嘱是中国家庭普遍隐患
来源: BRTV首都晚间报道      时间:2023-05-31 05:46:10

日前,浙江温州平阳县的杨女士在父母去世后,到县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,竟牵出了22名继承人,有的人杨女士连面都没见过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死者如果留有遗嘱,那么首先应该进行遗嘱继承;如果没有遗嘱、遗赠,或者遗嘱没有对全部财产进行处理,那就需要进行法定继承。

据法律专家介绍,杨女士的父亲于2004年死亡,此时该房产的继承方法为:首先,房产分给杨女士的母亲1/2的份额;其次,其余1/2的份额由杨女士父亲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(杨女士的爷爷、奶奶、母亲和杨女士共4个人)平均分割。那么杨女士以及爷爷、奶奶分别分得房产的1/2×1/4=1/8的份额,杨女士的母亲占有1/2+1/8=5/8的份额。  


(资料图)

之后,杨女士的奶奶去世,则对于奶奶的1/8的份额,由奶奶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,也就是杨女士当时还在世的曾祖母、杨女士父亲和其伯伯们继承,杨女士的父亲和其中一个伯伯已去世,便由杨女士和伯伯的儿子代位继承。曾祖母过世后,继承权又涉及到三个舅公。 

对于杨女士母亲来说,其顺序也是一样的,最终继承的还有杨女士的阿姨、舅舅等人,由于其中两人去世,则由四个子女代位继承……

正因为如此,杨女士的房产在经过了将近20年后,共出现了22名继承人。

这件事,从积极意义来看,是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知识增强了。但消极意义,就是我们反复提及的中国人普遍碍于传统观念,对于遗嘱总是非常忌讳,避而不谈。或者认为立遗嘱就是一句话的事情,用不着提前安排。结果事到临头,想立来不及了,或者以为说清楚了,其实存在很大歧义。不可避免地给身后的亲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,甚至给家庭埋下了定时炸弹,让原本和谐的一家人反目成仇,难以修复。

这些家庭悲剧都在提醒我们:中国人普遍缺乏死亡教育和财富教育,体现在立遗嘱上,就是忽略了立遗嘱的复杂性和严肃性。所以,我们提倡老人应该生前预立遗嘱,明确特定继承人,定纷止争,这样可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,避免亲人反目。

评论员:国培源

编辑:张博宇

责编:徐悦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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